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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源电气: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2018-06-23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

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确定的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及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情况,有利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及提升工作效率,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章孝棠、   秦正余、     朱玉旭




                                                                   2018 年 6 月 22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