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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源电气:关于投资上海集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2018-06-23  

						证券代码:002028                   证券简称:思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8-028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上海集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无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投资概述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上海集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决议》。公司拟出资 8
亿元与普通合伙人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上海集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称“集岑合伙”或“合伙企业”)。集岑合伙的投资领域聚焦于集成电路及专用
芯片设计方向,主要投资于汽车电子、功率器件、物联网等关键领域的芯片设计企业。集岑
合伙总规模为人民币 12.12 亿元,公司认购出资 8 亿元,占集岑合伙总出资额的 66%。
    本次投资属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
易。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2.1、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集岑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双创管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张赛美
    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西路 100 号 6 幢 402-1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50759025K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
    双创管理已获得了上海市发改委、中国保险资产管理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上海创业投资行业协会等多重备案资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33535,目前基金管
理规模逾 320 亿人民币。其中由双创管理担任基金管理人的上海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是上海市政府牵头发起设立的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总规模 100 亿元。上海双创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紧密围绕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发展目标要求,重点投向新

                                             1
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坏保、高端装备制造以及文化创意等本市
重点发展领域的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以及部分重点领域跟投项目。
   截至 2017 年末,双创管理总资产为 12869 万元,净资产为 9928 万元。
    双创管理的实际控制人为张赛美,其股权结构如下:




    2.2、其他参与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2.2.1、上海双创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称“双创科技”)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2J387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西路 100 号 6 幢 401-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1000 万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11 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
    上海双创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权结构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 万元     货币
     上海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70000 万元     货币
     上海襄银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0 万元     货币
     上海双创集银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30000 万元     货币
     合计                                                   501000 万元


                                           2
    上海双创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2.2、上海松江双创启迪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称“双创启迪”)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4G931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创路 68 号 23 幢 2 层 20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启迪金双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201000 万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9 月 12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上海松江双创启迪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权结构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上海启迪金双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1000 万元     货币
    上海双创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50000 万元     货币
    启迪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万元     货币
    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万元     货币
    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万元     货币
    合计                                                 201000 万元
    上海松江双创启迪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1)上海双创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由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的基金;因此,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双创科技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2)上海松江双创启迪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由上海启迪金双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的基金,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管
理的基金——上海双创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了上海松江双创启迪
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4.875%的份额。上海松江双创启迪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上海
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4)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
金均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



    四、合伙企业的具体情况
    4.1、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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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企业名称:上海集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 139 号 1 幢
    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 139 号 1 幢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集岑合伙成立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目前总资产为 0 元,净资产为 0 元,无营业收入。
    集岑合伙本次增资后,各方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目前认缴出资额       本次增资   最终认缴出资
                                                        (万元)           (万元)     额(万元)
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           200         1,200
上海双创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0             0        30,000
上海松江双创启迪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0    10,000        10,000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0        80,000        80,000
                  合计                                        31,000        90,200       121,200

    4.2、出资方式:人民币货币出资

    4.3、出资进度:

    各合伙人总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约定的缴付期限内按其认缴额的 100%缴付。其中,各合伙
人应在合伙协议生效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实缴首期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10%。

    执行事务合伙人将根据具体项目投资的需要,在首个项目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后,
向合伙人发出后续出资的书面出资缴付通知书,合伙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 10 日内按
通知书上所标明的应缴出资额按期足额缴付至本企业指定账户。

    4.4、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 12 年, 其中, 自合伙企业
成立之日起的 6 年为投资期, 之后 6 年为后续管理及退出期。

    4.5、退出机制:合伙企业投资形成的产权(包含底层资产)可以通过 IPO、股权转让、
并购、原股东受让及清算等多种方式退出。合伙企业所投资目标企业(包含底层资产)应按
照公允价格转让给第三方,在同等条件下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优先收购权。

    4.6、投资方向:聚焦于集成电路及专用芯片设计方向,主要投资于汽车电子、功率器
件、物联网等关键领域的芯片设计企业。



    五、合伙企业的管理模式

    5.1、管理和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3 人,其中思源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有权委派 1 名委员,普通合伙人有权委派 2 名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议投资方
案并做出投资决策,投资事项须经全体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一致投票通过方可生效。

    公司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有一票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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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按约定足额缴付出资,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募资规模,严格按约定进行投资,遵守约定的沟通汇报
机制。

    2)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应按约定足额缴付出资,不
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有限合伙人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合伙人会议,享有收益分配权、
出资转让权、了解和监督合伙企业经营状况并提出意见等权利。

    5.3、管理费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合伙企业应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由合伙企业按约定承
担,各方同意由合伙企业根据下列方式支付管理费:

    1) 合伙企业应当在每个自然财务年度开始后的第十个工作日或之前按照届时合伙企业
实缴出资总额的 1%/年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2) 合伙企业已投项目全部退出后,在满足协议第十四条收益分配的相关条件时,一次
性向管理人支付退出管理费,退出管理费=退出时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1%/年*存续期。

    5.4、收益分配机制:

    除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另行约定外,在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内, 合伙企业收益中的可分
配资金将按以下机制和顺序进行分配:

    (1)首先,扣除合伙企业应支付尚未支付的合伙费用;

    (2)如有余额,根据各合伙人之间的实缴出资额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 直至全体合
伙人均收回其对本合伙企业届时的全部实缴出资总额;

    (3)如再有余额:

    (i)若该余额达到或超过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按 9%/年(单利)计算所得的回报
(计算期间为相应的出资款实缴到位日起到该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止,以下
同),则余额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a)首先,支付合伙协议管理费条款中约定的退出管理
费;b)其次,余额扣除退出管理费的部分 80%应向全体合伙人依照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其余的 20%应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ii)若该余额未达到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按 9%/年(单利)计算所得的回报,则
余额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a)首先,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直至其依本项累
计分配的金额达到其在本合伙企业中对应的实缴出资额按 8%/年(单利)计算所得的回报;
b)按照前述 a)项约定分配后仍有剩余,则剩余部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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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该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6.1、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致力于“使电能传输与分配更安全、更可控、更高效”,向全球客户提供一流的电
气设备与服务,帮助客户安全、可靠、高效地使用和维护电力。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兴起,用
电负荷有向电动汽车转移,新能源汽车不光改变了汽车产业,还在改变整个汽车交通的能源
供给方式,而且也会推动自动驾驶、车联网等相关技术的发展。应对这个趋势,公司不断加
大核心技术的投资,逐步丰富产品类别,巩固原有输配电一次设备(开关、变压器、互感器
等)、二次设备(继电保护、监控、监测等)和电力电子产品(无功补偿等),并通过合资
设立专业子公司进入汽车电子行业,积极把握产业转型升级的机会。

    本次投资的集岑合伙,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核心技术”的国家战略和落实“做大做强新
兴产业集群,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产业政策,投资领域聚焦于集成电路及专用芯片设计
方向,主要投资于汽车电子、功率器件、物联网等关键领域的芯片设计企业,为公司目前的
各项产品线提供核心器件的战略协同。集岑合伙的投资方向与公司业务转型战略协同,投资
集岑合伙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公司以“电”为核心、从应用到核心器件、核心技术的战略布
局,有助于公司获得更加深入的行业洞察、更加广阔的产业资源和更加丰富的投资经验,从
而有利于公司业务外延式发展,构建产业生态圈,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占最近一期报告期现金资产(货币资金、基金和银行理
财之和)的 37%,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2、集岑合伙运营的主要风险

    6.2.1、技术更新的风险

    集岑合伙聚焦于集成电路及专用芯片设计方向,主要投资于汽车电子、功率器件、物联
网等关键领域的芯片设计企业。该领域技术更新较快,随着新的技术进步,可能会导致旧技
术产品逐渐淘汰,存在技术更新的风险。

    6.2.2、行业政策风险

    集岑合伙聚焦的投资领域,受国家产业政策影响较大,目前我国政府对该领域的企业提
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6.2.3、境外投资的风险

    集岑合伙可能会投资注册或实际经营主体在境外的企业,境外投资可能需要实际经营地
政府的审批,也受到实际经营地政府相关政策的影响,存在境外投资的风险;此外近年来人
民币汇率波动幅度增大,存在外汇波动风险。

    6.2.4、投资标的物估值风险

    集岑合伙可能面临投资标的选择不当或投资时机选择不当导致投资标的物估值风险。估
值是基于一定的假设前提对未来现金流的预计,如未来情况较预期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存在


                                           6
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估值决策失误、投资失败及亏损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集岑合伙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和规
避投资风险。



    七、其他说明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
与集岑合伙份额认购、未在集岑合伙中任职。

    根据集岑合伙和公司目前的情况,本次公司参与投资集岑合伙,目前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或关联交易。如果未来集岑合伙收购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资产,公司将通过投资决
策委员会来影响投资决定以避免发生同业竞争。

    本次投资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等情形;公司承诺在参与投资合伙企业后的十二个月内(涉及分期投资的,为分期
投资期间及全部投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
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
立董事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投资上海集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
议案》进行认真核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投资可为公司目前的各项产品线提供核心器件的战略协同,与公司业务转型战略
高度协同,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公司以“电”为核心、从应用到核心器件、核心技术的战略
布局,有利于公司业务外延式发展,构建产业生态圈,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公司拥有多年的对外投资经验,并拥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该投资项目事前论证充
分,同时公司也将委派核心人员出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维护公司及合伙人的利益。因此
在合伙企业的存续期内,公司可以有效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
制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7
    3、本次对外投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
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各方均以货币出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十、备查文件

   10.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10.2、独立董事对投资上海集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独立意见

    10.3、上海集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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