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源电气: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9-08-10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
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属于经营性资金往来,均根据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且信息披露符合规范性要求,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建立
了“占用即冻结”机制,能够有效防止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侵害公司利益,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认为,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
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情况如下:
序 担保 担保 担保合同 审议批准的 实际担保 担保债务
担保对象
号 类型 期限 签署时间 担保额度 金额 逾期情况
常州思源东芝变 连带责 2019 年 5
1 36 个月 3,500 万元 314 万元 无
压器有限公司 任保证 月 31 日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为 0 万元。
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314 万元,占 2019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净资产(未经审计)的 0.07%。
4、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
程序,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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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6、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
务,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
7、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
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号”文、“证监发(2005)120号”
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章孝棠、秦正余、朱玉旭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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