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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 匹 狼: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2018-040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
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
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及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其中,资产负债表归并了相关科目,利润表分拆了相关科
目,并对部分科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财务报表
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财务
报表格式要求。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
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资
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
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具体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
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
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
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
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五、监事会关于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
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