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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 匹 狼: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2019-02-27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
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独立董事:




         赵   蓓                      刘志云




         屈文洲                       戴亦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