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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 匹 狼: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2019-07-09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 律 意 见 书




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 1801 号中航紫金广场 A 栋 18 层
                  电话/Tel:+86-592-261 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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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19)厦锦律书字第0061号



致: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
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七匹狼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匹狼”或“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出席七匹狼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的事项:

      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七匹狼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查阅的
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二、本所律师仅根据自己对前述有关事实的了解和我国现行的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就七匹狼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发
表法律意见,并不对会计、审计、评估、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三、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本所律师得到七匹狼公司及其相关
人员的如下保证:

      1、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所有文件副本和书面材料复印件,与其正本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1-                         法律意见书
或原件是严格相符的;

      2、文件和书面材料中的盖章和签字均是真实有效的;

      3、文件、书面材料、以及有关的书面和口头陈述,均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遗漏,且不包含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以及

      4、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材料均已向本所披露,且
无任何直接或间接故意导致的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七匹狼提供的有关
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席了七匹狼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七匹狼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
开本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9年6月21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进行了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为: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上议题和相关事项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提案内容
已予充分披露。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2-                       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19年7月8日下午14:00在厦门思明区观音山台
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16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7月7日
-2019年7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19年7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7日15:00至2019年7
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其
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一致。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出
席本次大会的人员应为:

      (1)截止2019年7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七匹狼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按照规定聘请的本所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根据七匹狼所作的统计及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共 6 人 , 代 表 股 份 数 为 325,170,252 股 ,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额
755,670,000股的43.0307%。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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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民法通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七匹狼董事会秘书和部分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最终确认,在本次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时间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有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11,153,8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6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
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了认证。

      经核查,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7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1,977,9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851%。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大会的召集人为七匹狼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其召集人的资
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新议案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根据本次股东会议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只能在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议的投票表
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4-                     法律意见书
       2、经查验,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就会议审议事项以记名投票的
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出席会
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3、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
投票结束后,深圳市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的网络投票情况
进行了统计,并向公司提供了投票结果。

       4、本次股东会议投票结束后,根据公司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
表决结果进行的合并统计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
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
案》,选举周少雄先生、周少明先生、周永伟先生、吴兴群先生、周力
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赵蓓女士、戴亦一先生、
雷根强先生、刘晓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表决情况:

序号      候选人        累积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

1.01      周少雄        335,660,363


1.02      周少明        335,660,363


1.03      周永伟        335,660,363


1.04      吴兴群        337,925,868


1.05      周力源        335,660,3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序号      候选人        累积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5-                法律意见书
1.01      周少雄        11,314,220


1.02      周少明        11,314,220


1.03      周永伟        11,314,220


1.04      吴兴群        13,579,725


1.05      周力源        11,314,220


       2、独立董事选举的表决情况:

序号      候选人        累积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

2.01      赵蓓          336,117,863


2.02      戴亦一        336,117,865


2.03      雷根强        336,117,864


2.04      刘晓海        336,095,8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序号      候选人        累积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

2.01      赵蓓          11,771,720


2,02      戴亦一        11,771,722


2.03      雷根强        11,771,721


2.04      刘晓海        11,749,721


       (二)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
案》,选举姚健康先生、范阳秋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总表决情况: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6-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候选人        累积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

3.01      姚健康        336,095,864


3.02      范阳秋        336,117,8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序号      候选人        累积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

3.01      姚健康        11,749,721


3.02      范阳秋        11,771,721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
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七匹狼实业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

规定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7-                法律意见书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七匹狼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的签字盖章
页)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主    任:刘   璇


                              经办律师:刘晓军


                              经办律师:朱智真


                                             2019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