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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轮智能: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核心客户合作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2018-08-29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18-052
债券代码:112330        债券简称:16 巨轮 0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核心客户合作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资产证券化事项基本情况
    为促进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和信(天
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信保理”)尽快实现从传统融资型保
理公司向科技金融服务型保理公司的转型,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信保理拟作
为原始权益人及/或发起机构、委托人等(视具体产品交易结构而定)、以及资产
服务机构分别与主体信用等级 AA+(含)以上的各家核心客户合作开展核心客户供
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即和信保理利用其自主开发的保理业务系统高效
完成资产收集、审核、查验、登记、资金管理、资产持续管理等功能,通过商业
保理服务受让核心客户的上游供应商符合约定标准的应收账款债权资产后,将上
述应收账款债权资产转让给专项计划或信托给发行人、受托机构(视具体产品而
定),以上述应收账款债权资产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或资产支持票据
等证券化产品,由核心客户书面确认其到期无条件清偿义务、以及/或同时由主体
信用等级同样较高的第三方书面承诺对基础资产所涉应收账款的到期偿付承担补
足付款义务。
    公司 2018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
股子公司与核心客户合作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同意和信保
理在确保上述资产证券化业务不会对公司的资产规模、负债规模及财务结构产生
实质性影响(从受让应收账款债权至成功发行相应的证券化产品期间内可能产生
的短期影响除外)的前提下,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额度内与主体信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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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 AA+(含)以上的各家核心客户合作开展核心客户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业
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批准之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次资产证券化事项的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资产证券化事项业经公司 2018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按照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授权额度内的资产证券化业
务进展情况。
    二、 本次资产证券化事项授权事宜
    公司董事会授权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授权额度内资产证券化业务
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
施具体方案;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受托机
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3、 签署与本次授权额度内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
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4、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项注册备案手续;
    5、 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三、本次资产证券化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核心客户合作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利
于增强控股子公司的商业保理业务经营能力、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促进控
股子公司尽快实现从传统融资型保理公司向科技金融服务型保理公司的转型,确
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除了从受让应收账款债权至成功发行相应的证券化产品期间可能产生的短期
影响之外,本次授权额度内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资产规模、负债
规模及财务结构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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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信保理与核心客户合
作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可进一步提升和信保理的商业保理综合
服务能力、加快实现传统融资型保理公司向科技金融服务型保理公司的转型,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证券化事项。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信保理与核心客户合作开展供应链应
付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整体营收能力及盈利能力,促进
公司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证券化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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