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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轮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19-044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
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此格式编报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
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印发《企业
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
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
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前,公司采用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的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的有关规定。
    (2)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1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9]6 号)相关规定执行。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相关规定执行。
    (3)债务重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的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报表格式修订后,公司编制 2019 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
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并相应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数据:(1)资产负债
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2)
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3)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4)资产负债表取消“发放贷款
和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新增“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 5)
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项目;(6)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
损失”项目;(7)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
失以“-”列示)”;(8)现金流量表项目,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填列;(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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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准则变更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
变更内容如下:(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非货
币准则之外;(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
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时终止确认;(3)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
    3、债务重组的会计准则变更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
对债务重组进行了重新定义:①删除“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作为让步”前
提条件,扩大了债务重组准则适用的交易范围;②增加“不改变交易对手方”前
提条件;③继续承接债务重组达成方式为“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
定”两种;④澄清对债务重组的具体内容包括就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
新达成协议”。(2)澄清准则适用范围:①债务重组所涉及债权、债务工具的确
认、计量和列报,适用金融工具相关准则。②债务重组形成企业合并(相关资产
组构成业务,控制权发生变动)的,适用企业合并准则。③排除属于权益性交易
的债务重组。(3)修订了债务重组中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关
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营
业外收支”项目不再包括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这是因为,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
的核算科目和列报项目,同样需考虑与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协调一致。(4)修订
了披露要求:新准则梳理了与其他准则的债权人、债务人披露信息关系。涉及本
准则的债权人、债务人披露信息主要包括两方面的信息,其他信息披露适用金融
工具列报等准则规定。(5)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不在计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
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2019 年 5 月 9 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
[2019]8 号)的规定、2019 年 5 月 16 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财会〔2019〕9 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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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依据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2019 年 5 月 9
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2019
年 5 月 16 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
等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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