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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 泊 尔: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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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2032                     股票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9-025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18年12月25日披露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苏显泽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

苏明瑞先生、叶继德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时间

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如遇窗口期则不得减持)。具体内容可

参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

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董事苏显泽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苏明瑞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叶

继德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可参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

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二、 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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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拟减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

份计划。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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