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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江旅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16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8027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4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
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路276号   丽江和府洲际度
假酒店会议室
    6、主持人:董事长和献中先生
    7、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19,871,185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0.01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19,800,13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0.00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1,0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2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1,5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1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1,0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2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大
成(昆明)律师事务所黄松、李秀丽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819,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3%;反对
52,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819,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3%;反对
52,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819,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3%;反对
52,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800,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7%;反对
71,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88%;反对 71,05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819,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3%;反对
52,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800,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7%;反对
71,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88%;反对 71,05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800,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7%;反对
71,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绩效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800,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7%;反对
71,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88%;反对 71,05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预算》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819,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3%;反对
52,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800,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7%;反对
71,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了《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黄松律师、李秀丽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