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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江旅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9-04-02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 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9009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拟在保证募集资
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募
集资金,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
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4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8,843,77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33元,募集资金总额779,999,993.41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27,36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752,639,993.41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2014年1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中审亚太验[2014]0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进行专户
存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遵循规
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
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资金存在闲置的原因
    1.募集资金存在闲置的原因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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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总额(调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9年拟投入金额
                                   后)         金额(调整后) 计投入金额

  香格里拉香巴拉月光城项目
                                 50,598.75        48,684.12    15,287.48      22,900.00
        (调整后)

茶马古道奔子栏精品酒店项目       4,653.90         4,243.47      4,319.13         0.00

玉龙雪山游客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10,845.50        8,200.00      8,203.59         0.00

  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         12,197.92        12,197.92    12,197.92         0.00

          合   计                78,296.07        73,325.51    40,008.12       22,900.00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为使项目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并尽量减少在
    施工过程中对设计方案的变更,需花费较长时间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项目资
    金按照项目的进度分期支付,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2019 年
    度拟投入香巴拉月光城项目不超过 22,900 万元,奔子栏精品酒店项目已投入
    运营,但因尚未结算完毕,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该项目募集资金帐户余
    额为 31.51 万元,游客服务中心已完工无需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合计不超
    22,900 万元,将有不少于 20,534.05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募集资金本
    金 12,355.88 万元,募资资金利息收入 8,178.17 万元)。
         2.自有资金闲置的原因
         截止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11.24 亿元,扣除募集资
    金实际余额后,自有货币资金余额为 6.9 亿元,根据公司 2019 年的资金使用
    计划,自有资金闲置金额约 2 亿元,用不超过 1.5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
    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投资计划。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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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金,使用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 35,000 万元适时购
买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的要求
   (1)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购买额度
    在 12 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平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在
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购买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他用途。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
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以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9 个月期限)、20,000 万元(12 个月期限)购买招
商银行丽江分行营业部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2019 年 1 月 25 日,5,000 万元(9
个月期限)的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2019 年 4 月 25 日,20,000 万元(12 个月期
限)的理财产品即将到期。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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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
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
式,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业务进行重点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
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
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也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与投资计划,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与投资计划。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时进
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本次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理财
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20,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15,000 万元合计 35,000 万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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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的现
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 15,000 万元进行现金理财管理。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 1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
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资金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同时又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定。

    八、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丽江旅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助
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丽江旅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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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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