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丽江旅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23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904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1月6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下午15:2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2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1
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路276号    丽江和府洲际度
假酒店会议室
    6、主持人:董事长和献中先生
    7、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248,606,171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5.24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47,275,1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45.00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331,0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4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331,0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24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331,0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42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大成(昆
明)律师事务所黄松、刘艳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47,543,4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25%;反对 315,2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8%;弃权
74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3006%。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47,543,4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25%;反对 315,2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8%;弃权
74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3006%。
    3、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3.1 选举和献中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48,229,0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其中,中
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53,9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67%。
    和献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 选举张松山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47,421,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其中,中
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6,2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9%。
    张松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3 选举张海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47,337,4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其中,中
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3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8%。
    张海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4 选举彭云辉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47,335,0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其中,中
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9,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0%。
    彭云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5 选举张郁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47,335,0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其中,中
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9,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0%。
    张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6 选举吴灿英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47,335,0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其中,中
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9,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0%。
    吴灿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7 选举刘晓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47,335,0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其中,中
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9,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0%。
    刘晓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4.1 选举焦炳华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47,346,2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其中,中
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1,1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
    焦炳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 选举陈红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47,346,2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其中,中
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1,1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
    陈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3 选举龙云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47,346,2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其中,中
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1,1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
    龙云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4 选举盘莉红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47,351,7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其中,中
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6,6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6%。
    盘莉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5.1 选举王政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247,346,2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其中,中
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1,1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
    王政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2 选举刘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247,346,2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其中,中
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1,1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
    刘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3 选举李映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47,734,8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其中,中
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59,7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4%。
    李映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黄松律师、刘艳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