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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江旅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3-31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并股东:

    2019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现将监事会一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19年,公司监事会监事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及时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情况,检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对公司

董事会、经营层及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19年,
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未出现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诚信合规经营,
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召开情况
    2019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审议议案 14 项,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均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6 次监事会中 3 次采用现场召开,3 次采用

通讯方式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在三股水景区丽江第一
湾隐庐山房酒店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2、《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4、
《2018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5、《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6、《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7、《关于与白
鹿旅行社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9 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关
于 2019 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五)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在丽江和府洲际度假

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在丽江和府洲际度假

酒店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政军先生为监事会召集人的议
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

    经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2019年,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9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细致的检查,认为公
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报告、2019 年第一

季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均发表了标准无异议的审
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董事、经理
勤勉工作,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四)关于关联交易

    经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发
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定价公平合理,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价格公允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五)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
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错误,

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
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无异议。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9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更新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明确了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执

行和监督方面的职责,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存期限,并严格按照修订后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
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
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在向
外递送财务相关报告时,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提示并做好登记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