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 欣 达: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6-12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5-32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于 2015 年 6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芮勇先生主持,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关联董事潘玉根先生、刘昭和先生回避表决。
因公司 2014 年业绩未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条
件,根据《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并注销所有激励对象潘玉根、乐德忠、刘昭和、龙方胜、聂永
国、傅敏勇、王鑫等 7 人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合计 120 万股限制
性股票。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刊载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巨潮资讯
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未达到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刊载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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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
排及考核条件”的有关条款,公司未满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
解锁的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共计
120万股。因此,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从8512万元减至8392万元。
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512 万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92 万元。
2、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85,120,00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85,120,000 股。
修 改 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83,920,00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 通 股
83,920,000 股。
其余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 2015 年 6 月 12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涉及的股本变更事项,已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实施办理,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详见刊载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的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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