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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 欣 达:关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2016-05-19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6-30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
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及资金安排情况,在不影响正
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循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
险的理财产品。在该金额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相关文件。期限不超过 1 年,
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5 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5 月 17 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向中信银行湖州支行购买“中信理财
之信赢系列(对公)步步高升 4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为 2 亿元,该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期银行理财产品基本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步步高升 4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编码                B150C0073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开放型
                        PR1 级(谨慎型,绿色),适合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
中信理财产品风险分级    客户投资者。本风险分级为中信银行自行评定,仅供参考,中信银行并不
                        对前述风险分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产品期限                本理财产品无名义存续期限(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产品规模上限为 100 亿元人民币,下限为 1 亿元人民币。中信银行可根据
产品规模
                        市场和产品运行情况调整规模上下限。
                        本产品的投资与收益币种均为人民币,初始认、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人民币 100 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投资者与中信银行在此约定,对
币种及认、申购起点
                        单笔申购或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亿元(含)以上的,中信银行在划款时无
                        需以电话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最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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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额单位                 份
产品单位净值             1 元/份
                         根据目前本产品拟投资品种的收益水平,在扣除产品销售、托管费用后,
                         中信银行综合确定本产品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并在产品成立当日公布本
                         产品的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请投资者关注。
                         中信银行将根据理财产品投资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
                         并至少于调整后的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启用前一个工作日公布。请投资者
测算收益率
                         随时关注我行相关披露信息。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如果本理财产品投资资产市值下
                         跌或投资工具发生信用风险,则实际收益率将可能低于测算最高年化收益
                         率,甚至造成收益的全部损失。


募集期                   2015 年 3 月 3 日
募集期认购资金收益起
                         2015 年 3 月 4 日
计日
                         1、本理财产品无申购费用、认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2、本理财产品收取的固定费用为产品销售服务费 0.05%/年,托管费 0.05%/
                         年,
理财产品费用             按日根据产品规模提取。
                         3、本产品所投资工具所获收益扣除销售服务费、托管费等相关固定费用后,
                         超过本理财产品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以上部分为产品管理人投资管理费。
                         4、以上费用,按产品募集资金总额为基数,按上述费率标准计付。
税收条款                 理财收益的应缴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缴纳,中信银行不承担代扣代缴义务。
质押条款                 依据中信银行相关理财产品质押管理办法执行。
产品管理方、收益计算方   中信银行
托管人                   中信银行
计息基数                 365



     二、本期理财产品产品投资对象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于现金、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存单/回购等货币市场
工具、人民币利率掉期、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应收债权、债权收益权、信
托受益权、特定资产收(受)益权、票据类资产、委托债权等等投资工具。


     三、本期理财产品的收益测算
     1、中信银行将根据本理财产品投资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
并至少于调整后的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启用前一个工作日公布。当投资者赎回时,采
取“后进先出”原则,即优先赎回最近的申购份额,并按照其赎回份额的实际持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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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确定对应的测算收益率档,再根据存续期间每日实际启用的该档测算收益率计算和
支付产品收益。扣除相关固定费用后,理财资金运作超过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的部分
作为中信银行浮动管理费用。
      实际存续天数:自投资者申购份额计算收益之日(含当日)起至赎回之日(不含
当日)止期间的天数;如投资者在募集期内认购本产品份额,则该份额的实际存续天
数自认购收益起计日(含当日)起开始计算。
      2、每份理财产品每日应得收益=该份理财份额赎回时实际存续天数所对应的该日
实际年化收益率×1/365。(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余尾数四舍五入)
      每份理财产品赎回时应得收益=∑该份额存续期间每日应得收益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    在售募    期限(天)     预期     募集期     起息日         回款

                                集规模                   收益

信赢步步高升        5000   万   150 亿   1 天-30 天      2.2%    每日申购   每日 3:   每日 3:

4              号   起 , 100   元       31 天-60 天     2.6%               30 之 前   30 之 前

(B150C0073)       万整数倍             61 天-90 天     2.8%               购买,当   赎回,本

                    增加                 91 天-180 天    3.00%              日起息,   金即时到

                                         181 天-270 天   3.20%              否则,下   账,3:30

                                         271 天以上      3.40%              一工作日   之 后 赎

                                                                            起息       回,顺延

                                                                                       一个工作

                                                                                       日



      四、本期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
      1、信用风险:本产品收益来源于产品项下投资工具的回报。如果投资资产中的
投资工具发生违约事件,使得产品到期时所投资工具的出售收入或投资收入等可能不
足以支付投资者收益,投资者收益将可能受到损失;在此情况下,投资者收益将根据
基于其偿还比率测算出的投资资产价格予以确定,同时,产品将保留向发生违约事件
的发行主体或借款主体的追索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
将继续向投资者进行清偿。
      2、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存在波动性,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将承担一定投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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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市值下跌的市场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
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如出现本产品说明中所约定的巨额赎回情况,有可
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而不能及时赎回。
    4、提前终止风险:如发生提前终止条款约定情形,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5、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
可能对本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可能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或全部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
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
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
bank.ecitic.com/)、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7、延期清算风险:若在产品到期或赎回时,债券发行人或融资主体延期付款或
其它原因导致货币资金余额不足支付本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则产品存在延期清算的
风险。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
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
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
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
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
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
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9、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投资
工具贬值或者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则有可能造成本产品收益部分或全
部损失。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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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每个
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报告期内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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