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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 欣 达: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2016-12-07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6-61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美欣达”)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美欣达,
 证券代码:002034)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停牌当日和 2016
 年 10 月 14 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后经确认公司正
 在筹划的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开市起继续
 停牌,并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48)。2016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52)。
 2016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54)。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11 月 15 日、11 月 22 日、11
 月 29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55、2016-57、2016-58、
 2016-59 ) 。 ( 以 上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

       2016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进展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1
简称“旺能环保”)100%股权。旺能环保主营业务为垃圾焚烧发电,属环保能源
行业。

   旺能环保的控股股东为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欣达集团”),实
际控制人为单建明先生。

   2、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标的资产全体股东持有
的旺能环保 100%股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
的现金对价以及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具体交易方案以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披露
为准。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单建明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与美欣达集团签署了关于促成本次交易的合作意向书,与交
易对方就本次重组达成了初步共识,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协议。

    4、本次交易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海际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为北京中同华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止目前,公司与各相关中介机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正在对上市公司置出资产和旺能环保进行尽职调查、审计及
评估等相关工作,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阶段,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5、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初步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权部门前置
审批,但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承诺争取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

                                   2
书),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由于交易方案较为复杂,方案涉及的内容需要进
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且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评估等工作尚需完成,导致公
司不能在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确保本次购买资产申报、
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票价格异
常波动,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并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美欣达;股票代
码:002034)自 2016 年 12 月 7 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三、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公司承诺争取在 2017 年 1 月 9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
书)后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全力以赴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积极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待
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及时公告并复牌。

四、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
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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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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