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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旺能环境: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10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29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在公司总部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3 日以短信和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管会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
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同,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
下属公司丽水生态科技提供 6,000 万元最高额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为全资下属公司丽水旺能生态科技
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为期十年的最高额贷款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该事项实施完毕。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4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对全资下
属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2018-30)。
    二、会议以 9 票赞同,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邹
城市餐厨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PPP项目并设立新公司的对外投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生态
科技有限公司与政府出资方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资组建邹城旺能生态科技
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负责邹城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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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事宜。
    邹城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处理规模为100吨/日,项目总投约为5,602.69万元(实际
总投资以政府部门审计确定的金额为准)。项目合作期28年,其中建设期1年。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投资邹
城市餐厨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 PPP 项目并设立新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2018-31)。

    三、会议以 9 票赞同,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安
吉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的对外投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由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安吉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来
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安吉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安吉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规模为200吨/日,项目总投约为8,000万元(具体以项目
相关批复文件确定的为准)。本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与原协议剩余服务期保持一致(与
原协议的截止时间一致)。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4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投资安吉
县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的对外投资公告》(2018-32)。

    四、会议以 9 票赞同,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孟
州市垃圾运输异地处理项目并设立新公司的对外投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为出资主体对外投资设立其
全资子公司孟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
负责实施孟州市垃圾中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事宜。
    孟州市垃圾中转项目系日处理150吨的压缩式生活垃圾中转站,服务年限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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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费为60元/吨。项目总投约为3,00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4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孟州市
垃圾运输异地处理项目并设立新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2018-3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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