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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旺能环境: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2018-04-11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34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旺能环境,证券代码:002034)将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周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承诺自披露本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旺能环境;证券代
码:002034)自 2018 年 3 月 5 日开市起停牌,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程序。

    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反复磋商及沟通后,未能就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
意见,为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炜业投资有限公
司、东莞市宝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合计持有的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
司 100%的股权,包含该等股权对应的博海昕能直接或间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含
特许经营权)和所有权益。交易对手方均属于独立第三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
交易。交易金额范围估计为 8-10 亿元人民币,转让对价拟采用全现金方式支付。
不涉及股份锁定期安排,暂不涉及业绩承诺及补充方案。

                                     1
    二、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公司自启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有关法规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请中介机构开
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就重组方案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
沟通和协商,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
和《保密协议》,同时也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方案与具体交易条款进行了更
为深入详尽的商谈。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筹划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每五个
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并在相关公告中对本次交易存在的相关风
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提示。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旺能环境;证券代码:002034)自 2018 年 3 月 5 日开
市起停牌,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19);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21);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22);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23);于 2018 年
4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27);于 2018 年
4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8)。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工作,积极与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
但仍无法就交易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故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体可行的方案
以继续推进本次资产重组。为保护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与相关交易
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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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各方对终止本次交易均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
仍将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在坚持做好主业的同时,继续寻找新的发展机会,
拓展业务领域,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价值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对终止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表示遗憾,同时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
表示衷心感谢。
    五、承诺事项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公司
承诺自披露本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六、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证券代码:002034)将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周三)开市起复牌。

    七、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
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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