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关于向全资项目公司南太湖环保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1-16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105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项目公司南太湖环保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下属项目公司湖州南太湖环
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太湖环保”)因投资、建设南太湖环保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的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
人民币2.462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总借款期限为87个月(含)以内。
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
资项目公司南太湖环保提供担保议案》。
2018年11月15日,南太湖环保和建设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借款金
额为人民币2.462亿元,由本公司对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15.6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2017年度)总资产49.25亿元的31.76%、占净资产33.27亿元的47.02%。连
续12个月内,公司担保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连续12个月内,公司
担保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0年06月20日
核准日期:2018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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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何明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长超村长超东矿区
主营业务:垃圾(除危险废物)焚烧发电;环保能源的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100%,为上市公司的
全资孙公司。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100%
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100%
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3、主要财务状况
2018年10月31日,南太湖环保总资产为52,013.89万元,净资产为33,813.07万元,
净利润为5,923.65万元,负债总额为18,200.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99%。(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2.债务人: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3.保证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固定资产贷款
5.贷款数额:人民币2.462亿元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
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
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
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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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下属项目公司南太湖环保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对其贷款进行担保,
是根据南太湖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南太湖环保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
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助于南太湖
环保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的担保的情形。本次担
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15.6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2017年度)总资产49.25亿元的31.76%、占净资产33.27亿元的47.02%。不存在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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