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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旺能环境: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6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 2018-104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00 在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管会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以通讯
表决形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同,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全资项目公司南太湖环保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项目公司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
2.462 亿元人民币为期 87 个月(含)以内的贷款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 15.642 亿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2017 年度)总资产 49.25 亿元的 31.76%、占净资产 33.27 亿元的 47.0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1 月 1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向全资项
目公司南太湖环保提供担保的议案》(201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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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以 9 票赞同,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全资项目公司南太湖环保增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以
自有资金向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太湖环保”)进行增资,增
资金额为2,400万元,增资之后南太湖环保的注册资本变为12,400万元,旺能环保对
其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1 月 1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 日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向全资项目
公司南太湖环保增资的议案》(2018-106)。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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