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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旺能环境: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9-11-29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9-97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旺能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
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旺能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旺能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 2019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8 日止。公示期内,公司员工
可通过电话、邮件或者当面反馈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止 2019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意见
       1、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
同或聘用合同以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事项。
       2、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
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
列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
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
法、有效。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