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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帝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18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6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
玉梅女士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后,一致认为: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后,一致认为:本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33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18 年
9 月 17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3 名激励对象授予 908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18 年 9 月 18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及表决票。

    2、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