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7-25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881,623,124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 872,643,124 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881,623,124 股,股份 公司股份总数为 872,643,124 股,股份种类
2 第十九条
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为人民币普通股。
董事通过累计投票制由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通过累计投票制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第一百零五 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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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可解除其职
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
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
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
第一百一十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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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条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
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
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第一百三十
5 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 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
六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