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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创电子: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15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9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 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3 月 14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3 月 13 日至 2019 年 3 月 1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4 日交易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3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3 月 1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 1699 号公司办公楼三
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韩盛龙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 人,代表股份数 194,084,32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780%。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 150,680,95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7.621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43,403,3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 7.9564%。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 15,504,059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842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了如下决
议: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在银行融资提
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4,025,72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98%;
反对 58,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5,445,459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220%;反对5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0.37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审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华景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在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3,583,2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18%;
反对 501,1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58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5,002,956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6.7679%;反对501,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23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审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联思触控技术有限公司的8000万元市重点产
业投资引导资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3,583,3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19%;
反对 501,0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5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5,003,056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6.7686%;反对501,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23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审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谌文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
    2、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