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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创电子: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09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9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 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2 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8 日上午 9:30 分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丹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饶威先生列席会议。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本次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公

告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查。

     (一)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示内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公示时间: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4月08日。

   公示方式: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公告宣传栏进行公示;

   反馈方式:通过邮件、传真、书面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并

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核查方式: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

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

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均

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

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

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