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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创电子: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张金隆)2019-04-23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
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十二次董事会和七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
自出席了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
的原则,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审
议的每项议案进行认真讨论和审议,均投了赞成票,为会议的科学决
策起了积极作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1、2018 年 4 月 19 日,本人对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和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在认
真审核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
    2、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本人对会议审议的《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
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
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重庆两江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万年)电子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江西联创电子
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西联思触控技术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银行
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江西联
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对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案、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7 月 6 日,本人对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
公司放弃对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提交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5、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放弃对江
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南昌红谷盛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本人对《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本人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本人对《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进行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和出差的机会,对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销售情况进行了现场了解。通过电话
和邮件的方式,保持和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与互动,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为董事会实施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关
注传媒与网络对公司进行的相关报道,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监
督和检查公司董事和高管履职情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情况,掌握公司经营
动态(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在董事会上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
表决权。
    4、加强对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最新规章制度的学
习和领会,强化法律风险意识,进一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工作及活动,2018 年度各委员会具体工作
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作为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召集并亲自出席了提名委
员会会议,对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进行审议。
    2、报告期内,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一次会议,作
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战
略委员会会议,并对公司关于本公司拟投资年产 2 亿颗高像素手机镜
头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和关于本公司拟投资设立江西联创恒泰光电有
限公司(暂定名)暨实施年产 5000 万片 3D 曲面盖板玻璃产业化项目
的议案进行审议。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况。
       2019 年,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本人继续本着诚信、勤
勉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好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同时借此机会向过去一年中,给予本人工作支持和帮助的各位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联系方式:张金隆   邮箱:jlzhang@hust.edu.cn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金隆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