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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联发展: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6-16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久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8-49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27,368,16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386,303.52 元 ( 含 税 ) , 母 公 司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468,161,772.60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2.自分派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

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7,368,1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7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

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2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047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22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18 年 6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

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68         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6 月 15 日至登

记日: 2018 年 6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

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 213 号久联华厦八楼

                  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王玲 李茂伟

       咨询电话:0851-86751504       传真电话:0851-86748121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