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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鹭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20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18-038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2018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8年6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际表决董事

6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明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

合作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21,900万元与普通合伙人北京中卫颐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等共同投资嘉兴颐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嘉兴颐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的35.32%。本次投资可加速公司在医疗产业的投资布局,适应医

药、医疗领域的整体发展趋势,优化和拓宽公司产品的商业供应链。将实现公司间接布局医

疗产业、加快公司大健康产业链的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在终端市场的份额,从而提升

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能够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参与投资基金的份额认购或在该基金中任职的情况。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2018年6月20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进行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号: 2018-037)。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