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双鹭药业: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2018-09-26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4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鹭药业”或“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 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大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持本公司股份 144,412,993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1.09%)的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白鹭”)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8,000,000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1.168%)。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新乡白鹭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占其减持计划的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万股)        比例(%)
   新乡白鹭      集中竞价交易     2018.09.11        34.5         10              1.25
   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合计                         10              1.25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减持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1 日,减持价格区间为 34.47 元—34.60
元。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新乡白鹭        合计持有股份       144412993       21.09      144312993        21.07
   投资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
                                      144412993       21.09      144312993        21.07
   有限公司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新乡白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新乡白鹭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事宜与其披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新乡白鹭未做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备查文件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