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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黔源电力: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6-07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8030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7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
案为: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05,398,6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91,619,598.60 元。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5,398,662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21楼证券管理部
    咨询联系人:李敏
    咨询电话:0851——85218943
    传真电话:0851——85218925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