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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 京 港: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10-26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7-053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7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大会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3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2日—2017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
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17年11月12日15:00 至2017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7日
    7、出席会议人员:
     (1)2017 年 11 月 7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相
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万达广场C座21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
会、监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编号 2017-050、2017-051、2017-052。
     特别说明: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
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
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及
持股凭证登记;股东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授权委托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
书和授权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
会议决议》、召集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等。

       七、其它事项

       1、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或交易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万达广场C座22层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5-58815738
       传真:025-58812758
       联系人:李芳琪   王林萍
       邮政编码:210019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止2017年11月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南京港(002040)股票___股,
拟参加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17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
     项均为单选, 多选无效。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

     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0;投票简称:南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