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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 京 港: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19-07-09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陈明同志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秘书。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的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经核查,陈明同志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

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任职资格,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也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我们同意聘任陈明同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为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冯巧根                 戴克勤                徐志坚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