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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孚时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5-07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牟晶                                  联系电话:021-38966919
保荐代表人姓名:薛峰                                  联系电话:021-3896658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交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交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交所报告的次数                                 0,除按规定出具的独立意见、现场检查报告外,不存
                                                        在其他需向交易所报告的情形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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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20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法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律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信息披露与规范
                                                             运作等的规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政策以及最新
                                                             重组和再融资政策。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积极配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合保荐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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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飞亚纺织有限公司
计划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 月 20 日期间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占公司
                                                                               是              不适用
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不高于 2%,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及安徽飞亚纺织有
限公司承诺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华孚时尚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保荐代表人孙川女士因个
                                                       人原因离职,不再负责华孚时尚持续督导工作,华泰联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合证券授权薛峰先生接替孙川女士担任华孚时尚持续督
                                                       导之保荐代表人,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进行了公告。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
                                                                                  无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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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牟 晶                薛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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