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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孚时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1-14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0-01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01 月 13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 月 13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 5 号长富金茂大厦 59 楼

会议室。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4 名,所代表股份 714,048,27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6.996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4 名,所代表股份 6,563,8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0.4320%。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720,612,1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519,375,555 股的 47.4282%。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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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新增及修改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

的决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00、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720,61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924,3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杨世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2.00、审议《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720,458,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6%;反对 15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审议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770,4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0579%;反对 15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宣刚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一

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喻成高律师、阮涯分律师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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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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