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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兔 宝 宝:回购报告书2018-08-08  

						股票代码:002043              股票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8-068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点提示:本次追加回购股份相关预案已经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追加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前次以 3 亿元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已实施完毕,为了稳定投资者
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也为了提
高公司资产盈利能力,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
情况,公司决定拟追加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
注册资本,公司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追加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
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
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使用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最低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
总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已发行的 A 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最低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12 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上限约为 4,000 万股(股份上限按回购预案制
定时价格 7.44 元/股为参考),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 4.82%。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
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起 6 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
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
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2,678,818,934.52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1,846,516,406.8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 55,062,311.45 元。假设
此次回购资金上限 3 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
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11.20%,约占公司净资产的 16.24%。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
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以人民币 3 亿元上限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及说明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
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九、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1、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具
体的回购方案;
    2、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规
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
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等,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5、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6、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7、根据实际股份回购注销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报批、备
案、变更登记等事宜;
    8、其他必需事项;
    9、本授权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
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
合理回归,能提高股东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股东利益的提升。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的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从提升公司价值角度而言是
必要的,从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的影响看是可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债权人通知
    本次回购相关的债权人通知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做出了相关安排。公司
于 2018 年 8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5),对公司所有债
权人履行了公告通知的义务。
   十二、股份回购专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
回购专用账户,该专用账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期届满或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后,公司将依法撤销回购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