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19-088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实施 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向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以外的其他全体股东的分配方案, 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决定,以现金分红金额 165,092,877.67元不变为原则,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5,493,830股,调整为以 3,106,073,126股(公司总股本3,121,566,956股减去已回购股份15,493,83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1516元(含税,精确到小数后六位)。 具体计算公式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092,877.67元÷3,106,073,126×10=0.531516元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经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公司以 3,114,959,9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3 元(含税),现 金分红总额为 165,092,877.67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2 股, 转增股本总数 622,991,991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121,566,956 股增加至 3,744,558,947 股;不送红股。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 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若公司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变动的,公 司将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现金分红总额不变、转增股本比例不变 的原则实施分配。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完成股份回购数量为 15,493,830股,占公司总股本(按照回购方案实施前总股本3,121,566,956股计算) 的0.496%,该部分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以现金分红总额165,092,877.67元不变的原则,现调整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3,106,073,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3151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转增股本总数621,214,62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21,566,956股增加至3,742,781,581股;不送红股。 按照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1516元(含税),实际公司2018 年度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65,092,756.36元,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数相差 121.31元系尾差造成。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 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5,493,830股后3,106,073,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0.531516元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7836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1;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121,566,95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742,781,581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0 日。 1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630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315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四、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保持不变,仍为165,092,756.36元;公司本次因实施公 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本为621,214,625股=3,106,073,126股×0.2。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价格计算时,每股转增股本比例应以0.199007计算 (0.199007=621,214,625股÷3,121,566,956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52888元/股计算 (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52888元/股=165,092,756.36元÷ 3,121,566,956股)。 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0.052888)÷1.199007。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于2019年7月1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份过 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 (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 本次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 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 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 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七、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7月10日。 八、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92,895,442 9.38% 58,579,088 351,474,530 9.3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828,671,514 90.62% 562,635,537 3,391,307,051 90.61% 三、总股本 3,121,566,956 100.00% 621,214,625 3,742,781,581 100.00% 注: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数据为准。 九、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3,742,781,581股摊薄计算,2018年度每股净 收益为0.22元。 十、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 咨询联系人:刘丽娟 咨询电话:021-66773289 传真电话:021-66773220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