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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光电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7-03-22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
修订条款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八十六条:
                                             第八十六条: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连续 180 天以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
1.    上持有公司股票 3%以上的股东可以公
                                             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
      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
      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
                                             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廿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