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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光电器: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3-22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17-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 3 月 20 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2017 年 4 月 12 日召开 2016 年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4 月 12 日(周三)下午 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7 年 4 月 12 日 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1
日 15:00—2017 年 4 月 12 日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 8 号公司行政楼办公室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7 年 4 月 6 日(周四)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4 月 6 日(周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
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6 年度财务决算

   5.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17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8.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9.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9.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9.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9.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9.5 发行数量

       9.6 限售期安排

       9.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9.8 上市地点

       9.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9.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1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1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作 2016 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7 年 3 月 2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9 至议案 13 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公司将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时间

    1.登记时间:2017 年 4 月 7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2017 年 4 月 10
日—4 月 11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 8 号国光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80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 2017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4 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12 日(9:30—11:30,13:00—15:00)

    2.投票代码及简称: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
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362045,;投票简称:“国光投票”。

    3.在投票当日,“国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
    报。具体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100.00


       1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00


       2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4                              2016 年度财务决算                        4.00


       5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6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      6.00
                                      计机构的议案


       7             2017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7.00


       8                 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9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9.00

   9.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9.01

   9.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9.02

   9.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9.03

   9.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9.04

   9.5                                发行数量                             9.05

   9.6                               限售期安排                            9.06

   9.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9.07

   9.8                                上市地点                             9.08

   9.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9.09

  9.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9.10

   1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10.00


   11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        11.00
                                   协议的议案


   12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2.00


   1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00


(3)在 “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时,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数量                1股                    2股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6)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
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1 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2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实施
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
务密码”。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投资者通过服务密码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网站(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或者其他相关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为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提供服务密码的申
请、修改、挂失等服务。

    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须先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栏目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
统将返回一个 “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①买入 “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 1.00 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激活成功 5 分钟就可使用。

    投资者遗忘服务密码的,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挂失,服务密码挂失申报的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 2.00 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大于或等于 1 的整数。

    服务密码挂失 5 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2)投资者通过数字证书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数字证书是指由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电子身份凭证。

    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
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注销等相关业务。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
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
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人:郑崖民、张金辉    联系电话:020-28609688   传真:020-28609396;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廿二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下午14:
30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行使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2016年度财务决算

  5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7       2017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8       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9.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9.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9.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9.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9.5      发行数量

 9.6      限售期安排

 9.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9.8      上市地点

 9.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9.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1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
          协议的议案
  12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
           案
  1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备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
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
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或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