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国光电器: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02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18-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

席董事 9 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 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其中董事郝旭明、周海昌、何伟成、

郑崖民、房晓焱、肖庆,独立董事郭飏、沈肇章以现场方式出席,独立董事刘杰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

会议由郝旭明董事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

过以下议案:

    1.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本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郝旭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2.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本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由独立董事刘杰生、郭飏、沈肇章,董事郝旭明、郑崖民组成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杰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沈肇章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

由独立董事郭飏、刘杰生、沈肇章,董事周海昌、郝旭明、何伟成组成本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和提名

委员会,由郝旭明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郭飏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郭飏先生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 2019 年 11 月 24 日,其他董事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公司内审部为审计委员会秘书机构,负责办理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秘书机构,负责办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

略决策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3.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厘定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续聘何伟成(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裁,同意续聘郑崖民(简历附后)

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同意续聘房晓焱(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张金辉(简历附后)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高管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并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公司总裁年薪为 80—150 万元,副总裁、财务总

监年薪为 60—100 万元,董事会秘书年薪为 25—50 万元,并授权董事长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年薪。

    经有权审批权力机关批准或调整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受本薪酬方案的限制。



    4.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届董事会续聘内审部经理的议案》

    同意续聘刘宇红(简历附后)为公司内审部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5、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届董事会对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奖励的议案》,

董事长郝旭明,董事何伟成、郑崖民、房晓焱回避表决。

    为激励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及确保公司战略发展

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意公司在

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内(2018 年度-2020 年度),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按

照增长情况,对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予以奖励。将每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

正向增长部分的 5%予以计提,作为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金,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考

核情况决定对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额度。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拟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
附件:

                                            董事长简历

    郝旭明先生,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1963 年生,哲学硕士。1993 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市场部经理、

物料部经理、副总经理、拓展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2011 年荣获“广州市优秀党员”称号,2011 年荣获

广东省年度优秀职业经理人,目前还担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广东上市公司协

会理事、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工商联副主席、花都区海豚俱乐部会长。兼任梧州恒声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长、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国光香港子公司董事、梧州国光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国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国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郝旭

明先生通过股票期权行权持有公司 432,000 股。郝旭明先生是公司高管房晓焱(副总裁)的妹夫,此外郝

旭明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述亲属关系以外

的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

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何伟成先生,公司董事、总裁。中国国籍,1971 年生,本科学历。1990 年加入公司,曾在技术部从事

技术研发工作,历任公司技术部经理、副总经理、音响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荣获“2006-2008 年度广州

市劳动模范”称号,目前还担任广东省电子信息行业协会副会长,兼任广西国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美加音响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

总经理、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国光香港子公司董事、国光欧洲子公司董事、梧州国光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国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何伟成先生通过股票期权行权持有公司 432,000

股。何伟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

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崖民先生,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中国国籍,1970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公

司市场业务员、会计员、财务部经理、董事会秘书,现兼任广西国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国光美国子

公司董事、梧州恒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安桥国光音响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广州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国光电子

有限公司董事。郑崖民先生通过股票期权行权持有公司 432,000 股。郑崖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房晓焱先生,公司董事、副总裁。中国国籍,1957 年生,本科学历。1990 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参股

公司广州普笙音箱厂有限公司筹建办主任、副总经理,公司生产部经理、PMC 经理、木工部经理、音响事业

部总经理助理兼木箱部经理。现兼任广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房晓焱先生是公司董事长郝旭明先生配偶的哥哥,此外房晓焱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述亲属关系以外的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金辉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1989 年生,本科学历。2011 年加入公司,曾在财务中心工

作,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金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金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联系电话:020-28609688

    传    真:020-28609396

    电子邮件:ir@ggec.com.cn

                                         内审部经理简历

    刘宇红女士,公司监事会主席、内审部经理。中国国籍,1978 年生,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CIA),中级会计师。2006 年进入公司,曾任公司财务会计师、成本主管、电池事业部财务经理等职务,

兼任广西国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监

事、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刘宇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

定的相关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