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10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18-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
事 9 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 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其中董事长郝旭明,董事周海昌、何伟成、
郑崖民、房晓焱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肖庆,独立董事沈肇章、刘杰生、郭飏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由郝旭明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
过以下议案: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拟租赁广西梧州“国光
电子产业园”厂房、办公楼、宿舍及配套设施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积极稳健地进行扩张,壮大公司实力,并利用广西梧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以下简称“粤
桂试验区”)的优惠政策和广西劳动力资源优势,建设国光西部电子产业基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与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粤
桂试验区管委会”)、广西梧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桂试验区投资公司”)
就租赁粤桂试验区“国光电子产业园”厂房、办公楼、宿舍及配套设施签署合作协议。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粤桂试
验区管委会、粤桂试验区投资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处理签署本次合作协议的相
关事宜,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拟租赁广西梧州“国光电子产业园”厂房、办公楼、宿舍及
配套设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