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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光电器: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27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沈肇章、
刘杰生、魏天慧对 2018 年 11 月 24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变更财务总
监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郑崖民先生因职务调整将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相关提议、审议和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我们同意前述调整。
    二、我们认真审核了肖庆先生的履历资料,聘任肖庆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经公司总裁
推荐,并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认为肖庆先生能够胜任公司财务总监岗位的职责要求,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本
次聘任有利于公司发展,我们同意聘任肖庆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肇章、魏天慧、刘杰生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廿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