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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光电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7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19-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不涉及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及净资产等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

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要

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

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指南、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会计政策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

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其中,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

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

损益。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

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

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 2019 年起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

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涉

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廿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