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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轴研科技:外部董、监事及独立董事薪酬待遇管理办法(2017年8月)2017-08-16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董、监事及独立董事薪酬待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强洛阳轴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轴研科技)外部董、监事及独立董
事报酬及待遇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
章程,结合轴研科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薪酬标准均为税前收入。

    第三条 独立董事享受年度基本报酬,标准为每年 5.00
万元/人。

    第四条 外部董、监事及独立董事享受会议津贴,会议
津贴标准为:参加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津贴为 2000 元/次;
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津贴为 1000 元/次。

    第五条 外部董、监事在轴研科技内担任多个职务的,
按其中最高职务领取报酬。

    第六条 外部董、监事及独立董事履行职务出差,享受
轴研科技高级管理人员的交通和住宿标准。

    第七条 轴研科技应为外部董、监事及独立董事提供必
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设备,保证工作用车。

    第八条 轴研科技股东或从轴研科技股东单位(含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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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所属企业)在职人员派出的董事、监事,以及轴研科技
内部董事、监事,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年度基本报酬和会议
津贴。

    第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洛阳
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董
事会聘任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废止。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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