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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华翔: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01-2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华
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或“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宁波华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
查,发表如下独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00 号)
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6,180,164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
行价格人民币 21.2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043,828,485.00 元,减除发行费用
32,966,353.2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010,862,131.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7]526 号《验
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 2016 年再融资所募集资金实际分配的议案》,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按照实
际情况分配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序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类别   号                                                               资金
            热 成   长春华翔青岛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
                                                            69,220.00     67,558.72
            型 轻   建项目
       1
            量 化   长春华翔佛山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
汽车                                                        46,480.00     45,364.48
            项目    改造项目
轻量
            轿 车   年产 5 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
化                                                          70,000.00     20,000.00
            用 新   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2
            材 料   年产 40 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能
                                                            30,000.00     14,758.60
            项目    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汽车
内饰   3    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46,203.59     35,445.41
件
汽车
       4    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17,959.00     17,959.00
电子
                         合计                              279,862.59    201,086.2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29,366.9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8 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


四、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宁波华翔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
见。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和

承诺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过去十二个月
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
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至
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宁波华翔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缓解流动资金不足的现状,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八个月,本次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
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宁波
华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Wang Jiangqin                             戴焜祖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18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