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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国芯: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13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芯        公告编号:2017-073


                       紫光国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12月11日15:00至2017年12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1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任志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251,880,389股,占公司总股本606,817,968股的41.5084%。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279,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9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51,759,1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88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1,2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
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1,880,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279,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251,84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24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2%。
    2、债券期限


                                      2
    表决结果:同意251,84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24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2%。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251,84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24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2%。
    4、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51,84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24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2%。
    5、还本付息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51,84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24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2%。
    6、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51,84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3
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24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2%。
    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51,84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24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2%。
    8、承销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51,84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24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2%。
    9、发行债券的上市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51,84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24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2%。
    10、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51,84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24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2%。
    11、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51,84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24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2%。
    12、偿债保障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51,84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24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2%。
    13、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251,84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24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2%。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授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1,84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0,24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2%。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邱建律师、陶媛园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紫光国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国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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