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紫光国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 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中利润分配政策部分条款的修改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部分条款的修改,符合现行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利润 分配方式中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的优先顺序,能够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部分条款的修改,并同意将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陈金占: 陈 贤: 王立彦: 2018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