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紫光国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任志军先 生辞职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任志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职务,其辞职原因 与实际情况一致。 任志军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照相关程序尽快补选董事,并 聘任新的总裁。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及公司生产经营和管 理的正常进行。 我们同意任志军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职务。 独立董事签字: 陈金占: 陈 贤: 王立彦: 2018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