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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国微: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同芯微电子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2018-07-07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18-037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同芯微电子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同芯微电子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 2017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同方微电子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紫光同芯微
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同芯微电子”,原名“北京同方微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同
方微电子”)使用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民生银行”)唐山分
行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融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两年。公
司与民生银行唐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现根据同芯微电子的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同时向民
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并据此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调整,
在担保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为其在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形成的相应债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并授权公司在编号为公授信字第 2017071401 号的《综合授信合同》和编号
为公高保字第 2017073101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基础上,就上述业务及相
应担保事项与同芯微电子、民生银行唐山分行、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补充签署《四
方合作协议》。

    鉴于同芯微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故其未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则的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334588792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 1 号院 4 号楼 18 层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葛元庆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13 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设计;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软件开发、委托生产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产品。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同芯微电子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5,240.76           125,134.87
               负债总额             55,305.57             61,843.83
               净资产               59,935.19             63,291.04
               项   目              2017 年度          2018 年一季度
               营业收入             77,842.69             24,347.08
               利润总额             10,004.42             3,722.00
               净利润                   9,010.01          3,355.85

       三、《四方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丙方 1:民生银行唐山分行
    丙方 2:民生银行北京分行

    第一条 乙方可向丙方 2 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1 亿元整、期限至 2018 年 7
月 13 日,该额度仅限乙方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届时,丙方 1 同意乙方向丙
方 2 申请使用该额度占用原合同项下授信额度。
    第二条 甲方知悉并同意本合同项下第一条约定,并承诺对于乙方向丙方 2
申请授信额度所形成对丙方 2 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承诺依照保证合
同的约定履行其保证人义务及责任。
    第三条 乙方承诺在丙方 2 办理授信项下具体业务时,遵循丙方 2 的相关要
求。
    第四条 本协议项作为原合同及保证合同的补充协议,本协议约定与该等合
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未涉事项仍依照原合同及保证合同
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同芯微电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智能卡及相关技术领域安全芯片
设计,并提供解决方案,是全球智能安全芯片市场中最具竞争力的中国企业之一,
其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资产负债率为 49.42%,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
本次担保事项的调整,有利于其经营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
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另有为全资子公司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
有限公司获得 1000 万元产业发展基金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同本次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 1.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3.1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相关批准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同芯微电子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
上述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