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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花智控: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沈玉平)2018-04-16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三花
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 2017 年度工作中,
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7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达到公司全体董事总人数 9 名的三分之一。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     名        本年召开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投票次数
                          (次)               (次)           (次)      (反对次数)
   沈玉平                      9                 9                0                 0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    名            本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次)         亲自出席(次)
               沈玉平                            4                            2


    二、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会议届次                         发表事项                       发表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的独立意见;
    1      十二次临时会议           4、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2017.3.20)          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7、关于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8、关于采购生产设备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    十三次临时会议                                                    同意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2017.4.12)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关于三花智控与三花绿能签订《关于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补充协议》的事前认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可意见;
    3    十四次临时会议                                                    同意
                            2:关于三花智控与三花绿能签订《关于发行股份
           (2017.4.19)
                            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补充协议》的独立意
                            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4    十七次临时会议                                                    同意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7.8.31)
                            1、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资金的独立意见;
    5    十八次临时会议     2、关于调整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同意
           (2017.9.23)    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6    十九次临时会议                                                    同意
                            独立意见;
           (2017.10.20)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见 ;
    7      十次临时会议                                                    同意
                            3、关于调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7.12.2)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
                            见;


    三、专职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并担任委员会主任。2017 年本人担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季度财务报表、半年度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等进行了审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本人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三花智控与三花绿能签订《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
议补充协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
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17 年度公司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
了信息披露工作,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7 年内
本人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凡经董事
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我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详
细询问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调阅有关资料,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讨论方案的进一步完善,在
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出具同意纳入董事会讨
论的书面意见和发表专项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自身学习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公司信息披露和
董事行为等相关法规的理解和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本人会不
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切实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六、联系方式
   沈玉平:0571-28875509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玉平
                                                       2018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