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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花智控: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4-30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9-027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的《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事项,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股本减去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基数为 2,116,703,546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 2.50 元人民币(含税)、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变的原则。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 13,943,289 股公司
股票,为了保证利润分配和转增方案的正常实施,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
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承诺不进行回购。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2,116,703,5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1
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130,646,835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765,657,898
股。


       三、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529,175,886.50 元
= 2,116,703,546 股×0.25 元/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本
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 0.2483639 元/股=529,175,886.50 元÷
2,130,646,835 股。本次实际转增的总股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转增比例,即
635,011,063 股= 2,116,703,546 股×0.3,股份变动比例=本次实际转增的总股数÷
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 0.2980367=635,011,063 股÷2,130,646,835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83639)÷(1+0.2980367)。


       四、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5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5 月
10 日,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9 年 5 月 10 日。


    五、权益分派对象


                                      2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26                      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600                  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             01*****159                                张亚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4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5
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份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变动情况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269,895,220        12.67    80,968,566        350,863,786       12.69

二、无限售流通股   1,860,751,615       87.33   554,042,497      2,414,794,112       87.31

三、股份总数       2,130,646,835      100.00   635,011,063      2,765,657,898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2,765,657,898 股摊薄计算,2018 年度,每


                                          3
股净收益为 0.47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梅渚镇沃西大道 219 号
    咨询联系人:吕逸芳、王语彤
    咨询电话:0575-86255360
    传真电话:0575-86563888-8288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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